內衣寢具毛巾 10月起列應施檢驗

為提升進口貨與台灣製的產品品質,並確保無含有害物質,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將自10月1日起,針對在台銷售的國產及進口內衣、毛巾及寢具等3類,共計36個品目商品,列為應施檢驗紡織品,將檢驗游離甲醛、偶氮及中文標示等重點項目,影響廠商數高達百家。
無論上述3項的國產或進口貨,均需依申報監視檢驗規定辦理。廠商應付的檢驗費用,進口貨是以到岸價格(CIF)計算;國產品是以出廠價計算,收取千分之一的檢驗費用。
因上述3項紡織品,都是貼身衣物或生活用品,為避免含有游離甲醛,及偶氮等有害物質,標準檢驗局才從以前的市面抽驗,改成在台銷售的國產與進口貨,都列入應施檢驗紡織品範圍。
其中,進口20批貨抽1批貨(1批指同一產地與同一商品分類號列);國內工廠則進行監視查驗、工廠取樣隨時查驗等方式,一旦產品符合檢驗標準,將掛上商品檢驗標識,才能上市銷售。另標檢局也會不定期在市場購樣檢驗,如不合標準,將要求業者下架回收。
以毛巾業為例,除了台灣製的毛巾,將被列入應施檢驗紡織品外,已在台灣銷售的大陸毛巾業者,包括台商的昆山森鳴紡織廠、南京佳友紡織品公司、上海卡璐達家居紡織製品公司、大陸的浙江雙燈家紡公司、上海千賀國際貿易公司,及日商的UCHINO等6家業者的進口毛巾,都被列入應施檢驗紡織品。
此外,包括毛衣、成衣、泳衣及織襪等4項紡織產品,共計310個品目商品,原自10月1日起,檢驗標準也與毛巾等3大類一致,但因考量降低業者成本及維持競爭力,4大紡織品將改為檢驗品質項目,且毋需負擔任何檢驗費,也毋需貼附商品檢驗標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