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PP殺傷力 紗布廠首當其衝 「原產地規定」重創上中游業者 布料輸越經營模式將面臨重大改變

紡拓會昨(3)日舉行「TPP紡織品與成衣相關規定說明會」,替我國紡織廠分析跨太平洋夥伴協定(TPP)文本,紡拓會指出,文本第4章的「原產地規定」,將會對台灣紡織上中游業者產生殺傷力,又以紗線與布廠首當其衝,甚至不排除被其他TPP會員國取代。

紡拓會指出,TPP會員國預計今(4)日簽署協定文本儀式,簽署不代表立即生效,12個會員國仍需要完成國內立法,才算是完成最後一哩路。

在TPP的12個會員國中,以美、日兩國通過時間最關鍵,按TPP協定規定,只要有六國以上完成國內程序,且合計國內生產總值(GDP)占所有成員國GDP的85%,就可達到生效門檻,美、日GDP合計占TPP成員國的78%,代表只要這兩個國家完成國內立法程序,TPP生效機率極高。

越南是TPP成員國之一,一旦TPP生效,對我紡織業影響極大。雖然台灣成衣廠大部分在越南都有設廠,但TPP原產地規定從Yarn Forward(紗線開始)、Fiber Forword(纖維開始),也就是長纖、短纖布料,都必須在越南當地製作而成,下游成衣廠才能適用TPP優惠關稅。

紡拓會副秘書長楊曉琴舉例,某家成衣廠生產人造纖維長纖成衣,若想享受TPP優惠關稅,其使用的原料,必須追溯到部分延伸紗(POY)或全延伸紗(FOY);若人造纖維短纖成衣,也要從紡紗就要使用在地原料。

等於國內紗線廠、布廠等,都必須要遷移到越南生產,才能符合原產地規定。若台灣不能加入TPP,以成衣來說,適用關稅從26.9%~32%,反觀越南輸往美國,享受立即零關稅的紡織品項逾七成,兩者形成巨大關稅障礙。

目前台灣紡織品輸往越南以布料為主,占整體台紡織品出口八成比重,外界預期一旦TPP生效後,未來台灣布料輸出到越南的經營模式,恐怕將面臨重大改變,或多或少將面臨關稅障礙。